美终裁中国光伏企业倾销 东莞企业称影响不大

南方日报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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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的太阳能相关研发生产企业有76家,大部分企业将发展重点放在薄膜太阳能光伏方面,因此,此次美国光伏“双反”事件未对东莞形成实质影响。

  从去年12月开始的美国光伏“双反”调查事件,东莞企业也被卷入其中。

  历时10个多月,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昨日,记者采访了东莞7家光伏企业。与国内光伏巨头一起联合应诉的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表示,南玻对美国出口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市场份额占比不足1%,对企业影响不大。而其余6家东莞晶体硅光伏企业表示没有参与,也不知情。

  值得一提的是,卷入此次美国“双反”调查事件的企业为以晶体硅太阳能光伏为主要项目的光伏企业,而像宏威数码、信义玻璃等以非晶硅薄膜太阳能光伏为主要项目的光伏企业不受影响。

  美国市场份额占比小

  在被美国SolarWorld公司申诉的70多家中国企业中,南玻属于自愿应诉。2011年12月中旬,南玻被商务部点名参与应诉。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玻璃行业巨头南玻集团旗下唯一致力于光伏产业的子公司,南玻在国内率先打造高纯多晶硅材料、硅片、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和超白玻璃完整的产业链,成为国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太阳能企业。

  2011年及以前,南玻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只占其全球市场的1%,但南玻认为,因为关系到后续的产品国际形象,依然要参与应诉,并单独聘请了律师应诉。

  南玻光伏科技总经理刘沛涛昨日表示,为应对美国的“双反”调查,从今年初开始,南玻对在美国出口晶体硅产品的市场份额做出调整。经过9个多月的应诉,目前,美国市场份额已不足其全球市场的1%。刘沛涛说,此次终裁结果,从宏观上来说,对南玻影响不大,或者说没有影响。

  “对于在‘双反’中受影响的电池及组件,我们目前正采用从台湾购买电池片,拿回国内装配组件的措施,这样出口的组件就可以不在‘双反’的规定行列。”刘沛涛说。

  东莞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美国“双反”对东莞光伏企业带来的影响不大,但业内担忧的是欧洲会效仿美国。目前东莞光伏企业的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如果欧洲一旦开展类似行动,会对东莞的光伏企业带来实质性的打击。

  如南玻的市场就主要集中于欧洲,占95%以上,国内市场占3%左右。谈到业内的这种忧虑,刘沛涛认为,欧洲效仿美国实行“双反”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目前的担心为时尚早。

  晶体硅光伏电池受影响大

  众所周知,目前国际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市场均一片寒潮,关于太阳能光伏危机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欧美经济持续低迷,相关能源补贴降低,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另一种则是国内太阳能光伏产能严重过剩。

  宏威数码副总经理孙满龙表示,目前的行业动荡主要是对晶体硅的影响,美国的“双反”针对的就是晶体硅,而薄膜还是很有前景的。

  位于塘厦镇的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其公司主页还可以查询到太阳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组件等产品,但他们公司已于去年底停止该类产品的外销,今年更是彻底停止了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供过于求,大家都在抢订单,价格压到底,做不下去,转做其他产品。”该负责人说。

  早前南玻称,将在未来两年内在东莞光伏再新增投资13.6亿元,形成400MW电池片、1000MW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在光伏产业崩盘的环境以及遭遇美国“双反”申诉的压力下,南玻在去年底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仍表示,南玻的投资计划依然没有变化。

  此次终裁结果出来后,南玻相关负责人表示,南玻的发展决心没有变,但是上述投资计划将暂时放缓。

  孙满龙说,宏威数码选择技术门槛更高、资金投入更大的薄膜电池,还是非常有产业前景的。

  而面对连续遭遇寒流的晶体硅光伏,刘沛涛认为,从企业角度来说,晶体硅更高端,但是生产成本比薄膜更高,南玻目前在不断研发技术降低成本、提升产能,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将继续大力发展晶体硅光伏方面的产品。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东莞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东莞市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主要针对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2010年,东莞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成为广东省认定的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也是目前全省唯一的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

  根据东莞市经信局内刊《东莞经贸》,东莞全市有270家企业涉足太阳能光伏领域,太阳能相关研发生产企业76家。大部分企业将发展重点放在薄膜太阳能光伏方面,因此,此次美国光伏“双反”事件未对东莞形成实质影响。

  美国光伏“双反”调查

  ■背景资料

  2011年10月19日,以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公司为首的7家美国光伏电池厂商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对来源于中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产品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已分别于10月19日和11月8日予以立案。这是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救济调查。

  根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的规定,应诉企业将会被分成三类:强制应诉企业、自愿应诉企业和不应诉或不配合应诉企业。第一类强制性应诉企业有权利全程参与调查过程,也会接受最为严格的调查。这类企业同时有权利为自己争取一个单独的税率,这个税率很低,甚至可能是零税率。第二类是自愿应诉企业,这类企业的规模也比较大,并愿意积极配合调查。这类企业最后则有权利能够享受到强制应诉企业被征收税率的加权平均税率。第三类企业则是没有应诉或者不配合应诉,不填调查问卷的企业。按照规定,这类企业将会被征收至少100%的惩罚性关税。

  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2.90%至4.73%的“象征性”反补贴关税。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率。

  按照相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于11月23日对此作出终裁,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也就是说,将“双反”成果上升到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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