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经贸网
2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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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


  新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特点

  我省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早,近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09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560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步形成从工业硅生产到光伏系统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光伏电池产能近1000MW,光伏产业年销售收入约400亿元;光热产业已形成了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产业发展集聚区,太阳能热水器产量约占全国的25%;风电产业初具规模,自主研发的2.5MW风机进入产业化阶段,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整机制造能力近1000MW,整机制造及零配件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3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中,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技术全国领先;核电站用高标准管材、阀门等附件以及水电、潮汐能发电设备生产也有较大突破,形成了日趋成熟的水电及潮汐能产业链。同时,在非晶及微晶薄膜电池生产与装备制造、硅晶体材料切片、2.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研发与生产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国内外技术水平领先的龙头企业。全省还拥有一批从事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研发中心及博士后流动站、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为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从总体上看,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尚属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与国内外领先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国内市场刚刚启动,受制于新能源产品价格和电网接入等问题,难以在国内大规模推广应用,产品主要依赖国际市场。二是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分布格局,原料和市场两头在外,多数企业主要赚取中间的加工利润。三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许多关键设备及技术依赖进口,难以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缺乏相应的高端研发人才和终端操作技术人员,制约产业发展。四是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正在形成,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我省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科研及技术支撑资源丰富,与全球经济技术合作密切,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综合配套条件较为优越;随着世界各国对新能源发展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产业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必须顺应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趋势,紧紧抓住国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时机,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抓住全球新能源发展的良好机遇,根据国家发展新能源的思路,立足浙江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对新能源产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扩大产业规模为主线,以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为目标,以光伏、风电产业为突破口,以应用示范工程为先导,以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为抓手,突出特色产业优势,激发企业家的创业激情,发挥民营资本优势,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着力突破技术瓶颈、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拓展应用空间,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基本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能源产业体系。

  到2015年,实现新能源产业年销售收入超过35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2500亿元;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建成15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5家,50亿元以上的10家;建成10个左右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产业集群。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以提高电池转化效率为核心,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电池及组件、薄膜电池组件制造产业;鼓励发展大面积超薄晶体硅切片,减少材料损耗,使单晶硅电池转化效率达到20%以上;积极探索和改进硅材料提纯技术,降低产品能耗和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培育和推进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用辅助材料产业。以提高国产化水平为核心的光伏并网设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逆变器等并网设备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提高可靠性,降低成本。以现有的光伏设备制造技术为基础,重点开发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单晶和多晶硅材料生产装备、多晶硅铸锭炉、多线切割机及硅锭破锭设备、薄膜电池生产装备以及相应检测设备等。积极发展聚光塔式太阳能电站系统的集成及核心部件与设备。

  提升发展风电产业。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整机产业,重点推进2.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研制和产业化。以关键零部件为重点的配套产业,加快发展大功率双馈式发电机组、直驱式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提高发电机、齿轮箱、大型结构件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向大型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培育发展生物质能利用装备产业。以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加快发展生物质能装备系统及附件制造产业。建立生物质能关键技术研发与生产基地,重点突破生物质能(垃圾、污泥、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餐厨垃圾生产沼气关键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垃圾、污泥、秸秆等)燃烧用循环流化床、炉排炉、气化炉、热解炉与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设备,提高关键装备生产能力。

  整合发展光热产业。以企业整合为核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基于现有产业发展现状与市场竞争情况,光热企业通过整合进行资产重组,以产业化为目标,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积极推进光热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规避行业恶性竞争。以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提升产业层次。着力提高真空管镀膜工艺,发展相关核心设备的生产装备,鼓励企业应用集热管镀膜、发泡生产、水箱、支架流水线生产设备,开发太阳能—热泵一体化热水系统。重点发展热管型集热器、平板型集热器、内置金属流道玻璃真空集热管,发展中高温光热产品,大力发展嵌入式数字化太阳能热水器,提升光热产品整体行业竞争力。

  积极发展水电、潮汐能、洋流能发电装备产业。以大型装备为核心,重点发展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大中型灯泡贯流式机组、大中型混流式机组、大中型轴流式机组,着重推进抽水蓄能机组、大型冲击式水力发电设备开发及产业化。以关键部件为核心的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大型水轮机组及潮汐能、洋流能装备配套的轴承、铸件、传动以及控制系统,并结合现有产业优势,完善水电、潮汐能、洋流能装备产业链。

  稳步发展其他新能源产业。以空气源、地源、水源热泵应用为核心的空气热能、地热能利用产业,秉承高效、环保的理念,加快研发生产资源和技术适用型的地源(空气源)热泵设备,重点突破换热设备和整机制造工艺的关键技术,发展高效的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究和发展热泵低温发电技术,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根据各地自然资源情况,重点推广空气源、地源、水源热泵装置。

  (二)关键技术。光伏产业重点是依托现有产业与研发优势,大力发展晶体硅电池和非晶及微晶硅、碲化镉、铜铟镓硒等薄膜太阳能电池;积极研究开发高效聚光太阳能电池;鼓励发展光伏电池生产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胶膜、聚氟乙烯复合膜(TPT)、银浆和超白玻璃等关键辅材辅料。争取突破硅烷法(无氯硅烷法)、物理冶金法提纯高纯多晶硅材料技术;鼓励开发与推广太阳能光伏电池清洗、刻蚀、扩散、涂膜、丝网印刷、分检等关键装备和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集成的关键技术与设备以及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及产品。

  风电产业重点是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及研究机构,争取突破3兆瓦及以上海上、陆地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核心装备制造,偏航轴承、发电机和变频器等关键部件制造,竹纤维、碳纤维叶片及其他关键配套材料研发,兆瓦级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流器、变浆制造和远程监控等智能化系统开发等技术。

  其他新能源产业重点突破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及系统制造,生物质(秸秆)成型及成型燃料关键技术与设备生产,热泵机组的高压压缩机生产及循环系统的设计等技术。

  (三)产业布局。在现有产业集聚的基础上,依托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等市在新能源产业化领域的先发优势,集中规划与布局一批新增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光伏产业主要是围绕高纯多晶硅材料、晶体硅电池、薄膜电池、生产及检测设备等关键环节,优化产业布局。以环杭州湾为核心,充分发挥晶体硅电池领域的整体优势,以晶体硅电池及组件为突破口,重点打造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努力建设世界光伏产业基地。以杭州为中心,重点推进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业集聚,充分发挥非晶及微晶、碲化镉薄膜电池及装备研发生产的优势,建设世界领先的薄膜电池及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以衢州、杭州、嘉兴、绍兴等地为重点,依托重点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建设国内一流的硅材料生产与装备制造基地。

  风能装备产业要以杭州、温州为中心,发挥兆瓦级风电整机制造领域的优势,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在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偏航轴承和控制系统等领域积极发展配套企业,打造国内先进的风电整机及核心配套装备生产和研发基地。

  太阳能光热产业主要是以海宁市及周边地区为中心,充分发挥太阳能光热企业集聚优势;以管式太阳能热水器为依托,逐步丰富产品门类,提升产品档次,打造世界一流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基地。

  水电及潮汐能产业主要是以桐庐县为中心,发挥重点水电设备制造企业在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及大中型轴流水电机组领域的制造优势,带动其他潮汐能及水电配套装备的规模化集聚发展,打造国内先进的潮汐能及水电装备生产和研发基地。

  此外,依托杭州、宁波等市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领域的研发及生产优势,发挥高校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的研发优势,加快成果产业化步伐与推广应用力度。

  (四)重点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构建从装备生产、产品研发到配套装备的完整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在现有重点项目以及各市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集中支持一批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推动产业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导。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框架内,成立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做好重点领域分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规划的实施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二)完善产业体系,打造产业集群。构建相对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体系,引导上下游企业理性扩充产能、合理配置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重点在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能、水电及潮汐能等领域,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通过产业链招商、项目工程总承包等途径,建立健全产业链,引进和扶持一批设备、配套产品和原辅材料生产企业,形成专业化配套能力,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产业集群。

  (三)加大扶持力度,健全产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现有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并在新能源发电接入、价格、标准制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新能源产业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规划、供地等相关审批手续,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多晶硅及风电设备等的准入政策,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整合优势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由行业龙头企业或协会牵头,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开展高端技术联合攻关,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平台、检测中心。鼓励新能源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要专业展会。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完善激励机制,吸引海外人才。

  (四)强化推广应用,培育市场需求。大力实施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各级政府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将新能源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在城市建设、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新能源产品的示范应用。完善消费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应用项目,逐步扩大新能源应用范围,带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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