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 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

华西都市报
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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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白酒产业正处于深度调整期的状况,集合泸州白酒产业实际情况,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而保障白酒质量安全;严格控制白酒塑化剂污染,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立即要求整改;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确需标注“年份酒”的必须备案有效的年份酒企业标志,且具有相应的溯源证据;加强白酒生产原料的质量控制,企业法人下放质量控制相关权限等;对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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