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的合作开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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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质能是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即通过植物光合作用把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在生物质中存储的一种能量形式。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主要包括生物质热解气化、沼气、固化成型、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5个方面。生物质能源是常规矿物能源的一种重要的替代能源,可再生、低污染、分布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有利于缓解能源压力,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有利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机遇难得,基础良好。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和东盟国家都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优先扶持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新能源产业,并以此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越发展,奋力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如期建成,将成为广西拓展同东盟贸易投资合作的“催化剂”,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正迎来新的契机。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设新能源展,将为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提供了新的平台。这些年来,广西不断推进与东盟生物质能的合作开发,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一方面,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和规模优势,从东盟国家购进木薯、剑麻、甘蔗等原材料,生产加工燃料乙醇等生物质能源。另一方面,广西农垦集团等广西一大批骨干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到东盟国家投资木薯、剑麻等种植业和小桐树等林业,开展生物质能的技术指导、加工和深加工,合作成效十分显著。

  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互有需求,优势尽显。广西与东盟多数国家能源贫乏,广西缺煤缺油,人均能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0%左右,而除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外的东盟国家石油消费70%需要进口,广西与东盟国家都迫切需要培育发展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广西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交通便利,同属热带、亚热带气候,雨水充沛,光照充分,动植物资源分布广泛,具备生物质能合作开发的先天优势。同时,广西与东盟国家生物质能的开发技术、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存在较强的互补性,互利合作的潜力有待深入挖掘。越南、缅甸、柬埔寨、菲律宾等东盟国家拥有大量可耕土地和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但由于资金、技术和人才限制,开发规模普遍较小、深度和水平普遍较低,亟待引进外资合作开发丰富的生物质能源。广西生物质能,特别是木薯、甘蔗非粮生物质能资源同样非常丰富,分别占到全国的70%和65%以上。广西的非粮生物质能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有望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我国最重要的非粮生物能源产业基地。但广西面临生物质能产业规模偏小、市场拓展较难、效益偏低和配套政策缺乏等问题,同东盟国家的合作开发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面对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当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拓展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容。紧跟中国与东盟生物质能发展趋势和现实需求,立足于发挥广西与东盟互补性优势,选取若干符合双方政策导向、技术成熟、效益较高且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生物质能领域为重点突破的合作方向,如燃料乙醇、沼气利用、生物柴油、生物质发电、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加强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原材料和产品的跨国贸易,促进生物质能产业的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携手拓展区域市场。“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吸引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相对发达国家投资广西生物质能产业的同时,积极到东盟国家投资建立生物质能原料和生产基地,促进国际产业对接。促进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技术交流合作,推广使用成熟技术,联合攻克重大技术课题,共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
 
  二是培植合作主体,扶持合作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围绕打造覆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科研、销售、商贸物流和相关设备制造的全产业链,着力扶持实力雄厚、带动力强、具有跨国经营基础的生物质能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与东盟国家著名跨国公司的互利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强强联合,组建专注于广西与东盟区域生物质能资源开发的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以生物质能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在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策划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或园区,加快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中小企业的务实合作,引导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提供功能齐全、高效及时的配套服务。

  三是健全合作机制,完善合作政策。通过高层互访或设立相关机构等形式,建立与东盟国家的沟通协商机制,联手解决生物质能的共同发展政策、产品生产规范和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技术信息交流等重大疑难问题。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平台功能,加强信息交流,了解相互需求,寻求合作商机,开展项目对接,提高生物质能产业的投资贸易水平。制定生物质能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规划,确定近、中、远期目标,分层次、按类别逐步推进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在财政、税收、投资、科研和人才等方面给予广西与东盟生物质能合作开发以政策支持,特别是争取国家层面更多的优惠政策。(作者:李世泽)

  (作者系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南宁市签约理论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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