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

新华社
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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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电(记者 周英峰)中国政府网27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说,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通知》公布了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委员合计21人,分别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中央财办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水利部部长陈雷、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电监会主席王旭东、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章沁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新闻分析

  背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

  “我国高层次的能源机构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这一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意义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语,值得期待。”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告诉记者。

  2008年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家能源局。同时,决定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后,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更高层次的能源议事协调机构终于正式成立。

  作用:统筹协调重大能源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供应问题日益成为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压力,也对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战。哥本哈根会议前夕,我国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与之相适应,国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左右。“国家能源委员会既有权威性,又有能源局这个执行平台,应该能发挥出预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说。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着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也在制定之中。业内人士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适时成立,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据新华社

  ■能源机构改革之路

  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但两年后即被撤销。 

  1988年组建能源部,1993年撤销,自此十多年间再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2005年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业内对成立“能源部”的呼声颇高,但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个呼声并未成为现实。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国家能源办的职责划归到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

  “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看,作为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国家能源局确实有些力不从心。”  

  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后,国家能源委员会终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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