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垦局与菲律宾达成木薯合作协议

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
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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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2007年8月23日报道,菲律宾东方石油公司与中国广西农垦局就木薯出口达成协议,价值约600万美元。在该协议下,菲东方石油将从广西农垦局获得日产10万升生物乙醇所需原料。该项进口将持续到东方石油和广西农垦从菲律宾就地获得足够的木薯为止。东方石油主席费南德•马丁内斯说,该项合资此前已从桑托斯将军市、撒拉嘎尼及南库塔巴图获得了5000公顷土地用于种植木薯。根据与农民和有关社团的协议,东方石油和广西农垦将联合为农场建设等投入1.5亿比索。马丁内斯说,从这些土地产出的木薯足够为明年建设的生物乙醇厂提供原料。该工厂建设将耗资1500-2000万美元。马丁内斯还说,东方石油已开始号召南岛各地农民种植木薯。在生物乙醇厂投产的第5年,木薯种植要达到50万公顷,足够生产200万吨乙醇,满足全菲律宾40万吨的需要并将剩余量出口。东方石油和广西农垦还计划在今后2-5年建设4-5个乙醇厂。马丁内斯说,布肯农、东米撒米斯、拉古纳、八打雁、棒棒牙、三宝斯和卡嘎延谷地都有兴趣种植木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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