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国内财经早间看点

华讯酒精王
2018-05-02
阅读次数:1354
阅读字体 【

   1、 税率下调 汽柴油刚涨4天就降了

  4月27日零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刚刚迎来年内最大一次涨幅,每吨分别上涨了255元和245元,今天零时,汽、柴油价格就双双下调,每吨分别降了75元和65元。

  按现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成品油每十个工作日才会调整一次,而这次调整与上次的间隔时间仅相差了4天,而且是在五一小长假的非工作日调整。国家发改委表示,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和货物增值税税率,其中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分别降低75元和65元。

  2、物价运行总体稳定 专家预计二季度CPI涨幅围绕2.5%波动

  价格反映供需关系,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供需保持基本平衡,物价运行总体稳定,既说明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较为健康,也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从一季度数据来看,CPI比去年同期上涨2.1%,延续了温和上涨态势。其中,1月份至3月份分别上涨1.5%、2.9%和2.1%,涨幅有所波动,主要是食品价格变动所致。2月份,因为春节因素需求增加,但大范围降温和雨雪天气影响供应,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4%;3月份,节后需求回落及天气转暖,供需关系调整,价格迅速回落,下降4.2%。在食品中,鸡蛋价格去年同期较低,目前在恢复性上涨期间,一季度上涨21.6%;猪肉市场供需总体平衡偏宽松,一季度价格下降9.9%,延续了去年二季度以来同比下降的趋势。鲜菜、鲜果、牛羊肉和水产品等食品价格涨幅在3.1%至13.6%之间;粮食和牛奶价格小幅上涨;食用油价格有所下降。

  聚焦猪肉价格,在“五一”假期前已处于低位运行。有关数据显示,4月22日至4月28日,全国外三元生猪均价最高为10.11元/公斤,均价最低为9.97元/公斤,跌幅为0.14元/公斤。4月28日的猪肉价格9.97元/公斤已经跌破今年以来最低价格。

  浙江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孙付表示,当前猪肉供大于求的格局已经比较明显,春节后猪肉价格急剧下跌,从猪粮比价看已经跌破成本线。预计4月份至6月份,CPI同比将在2.5%左右波动,猪肉价格仍处弱周期、原油价格尚无大幅上行的趋势,后续通胀压力相对可控。

  3、一季度工业经济增长6.8% 高质量增长趋势明显

  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陈因介绍,目前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比去年全年快了0.2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企业经济效益持续改善,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1%,比去年12月份加快5.3个百分点,扭转了去年3月份以来回落趋势。行业发展信心不断增强,3月份,大中小企业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均进入扩张区域,工业用电量、工业出口交货值等指标与工业生产匹配吻合。

  同时,一季度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1.9%和7.9%,快于整体工业5.1个和5.9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工业经济的新动能正在成长,高质量增长趋势日益明显。一季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快于整体工业增速2.8个百分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智能、绿色、高端产品的产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的产量增速分别为139.4%、15.2%和29.6%,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7.9%,城市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通信设备等中高端制造业的投资增速均超过70%。(记者 侯云龙)

  4、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外资办法》)。

  按照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自2018年3月9日开始,证监会在官网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外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11家单位(国内外金融机构5家、行业组织3家、政府机构2家、律师事务所1家)、5名个人的52条反馈意见。总体看来,各方均建议尽快出台《外资办法》,让对外开放政策落地,引入境外机构先进经验,引入专业能力,引入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证券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同时,有关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证监会认真梳理研究,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相应修改完善《外资办法》。

  《外资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条件与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条件一致;体现外资由参转控,将名称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改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新设合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有序申请证券业务,初始业务范围需与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的证券业务经验相匹配。

  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将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调整为“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安排”。

  四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须为金融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五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证监会称,《外资办法》出台后,将会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依照《外资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报送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等申请。

Copyright © 2000-2013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7906号-6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7号  站长统计
电话:0771-5553306 17776254163  17776252370 传真:0771-5553302
邮箱:al@alcohol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