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级法院通报天冠燃料乙醇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新浪网
2021-12-31
阅读次数:926
阅读字体 【

  12月30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9——2021年南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发布破产审判六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醇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受国际油价影响,燃料乙醇售价出现断崖式下跌,加上货款不能及时收回,银行、融资租赁等借款造成财务费用过高,以及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形成大量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加之“十二五”期间国家财政对粮食收购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逐年减少,至2015年底全部取消,导致天冠乙醇公司连续巨额亏损,截止2020年5月31日,乙醇公司资产总额为14.95亿元,负债总额为30.6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05.22%。

  二、审理情况

2020年11月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乙醇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11月18日,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在2020年12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2020年11月16日决定同意乙醇公司继续经营。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6月25日,南阳中院裁定批准乙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乙醇公司重整程序。

  三、典型意义

  本案引入破产“预重整”模式,府院联动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市中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案件受理以前就提前介入,为破产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为正式申请重整打下良好的基础。市政府成立乙醇公司重整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机构对接,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前期的预重整工作及府院联动机制的充分发挥,市中院受理本案后仅用7个月零21天时间,便成功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了重整程序。本案涉及债权人总人数1294人(债权人281人,职工1013人),普通债权清偿率为7.04%,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率74.84%,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全额清偿,职工全员接收。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管理人报请法院批准,同意乙醇公司继续经营,按委托加工的形式乙醇公司收取加工费,继续经营期间,职工的工资得到了保证,社会保险费可以交纳,保持了企业队伍和社会的稳定,有利于重整的进行。本案实施重整确保了1000多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市场供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Copyright © 2000-2013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7906号-6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7号  站长统计
电话:0771-5553306 17776254163  17776252370 传真:0771-5553302
邮箱:al@alcohol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