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就消费税接受调研 白酒消费税改革引关注

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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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占比较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赴茅台开展消费税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茅台集团相关财务人员就税务税收工作向调研组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消费税是白酒行业最重要的税种。根据年报,2016年贵州茅台“税金及附加”总计65.09亿元。其中,当期缴纳消费税达50.95亿元,同比增长105%,占税金及附加近80%。而同期营业收入为388.62亿元,消费税/营业收入比率为13.11%,较上年同期提升5.5个百分点,为历年最高。

  除茅台等高档白酒外,以生产光瓶酒为主的顺鑫农业,其消费税占比收入也较高。年报显示,其2016年“税金及附加”12.79亿元,其中缴纳消费税10.58亿元,而2016年顺鑫农业的白酒收入52亿元(营业收入总计为111.97亿元),消费税占白酒收入的20%。此外,山西汾酒2016年消费税占收入比超过15%。

  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股份等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占比则较低。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些企业存在部分生产外包,由外包企业代缴消费税,费用计入成本,故消费税较低。以洋河股份为例,年报显示,其2016年消费税为2067万元。公司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应交消费税均由受托生产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及附加则计入公司产品生产成本;2016年代扣代缴消费税及附加为15.74亿元。因此,实际消费税占比营业收入为9.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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