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主席声明
来源:华讯酒精网 阅读次数:76 发布时间:2010-1-20 11:36:00
2010年1月7日-8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商务部、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菲律宾财政部、东盟秘书 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领导人、政府官员、企业学术界代表共400多人出席了论坛。本届论坛以“互利共赢,再创辉煌” 为主题,围绕“贸易提振产业活力”、“投资共创经济繁荣”、“打造区域经济合作新亮点”三项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会议回顾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强调自由贸易区在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双向投资、给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等方面起到的积极 作用。与会代表认为,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双方通过认真履行自贸协定的义务,相互不断开放市场,携手应对挑战,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进自贸区建设,不 仅进一步密切了双边经贸关系,还由此减轻了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使中国和东盟的经济率先开始走出低谷,为世界经济复苏做出了贡献。双方应继续严格实施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各项协议规定的义务,宣传并扩大自贸区的积极效应,鼓励企业用好自贸区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巩固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的成果。
二、扩大中国-东盟贸易合作,提振区域产业活力。与会代表认为,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促进中国-东盟贸易快速增长,符合各 国的根本利益。区域内各国应根据已经达成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制度安排,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安排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 动,利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等贸易促进平台,加强贸易合作,探索促进贸易与产业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贸易发展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加速流动,带动 产业在区域内合理布局,优化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系统,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三、突出加强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共创区域经济繁荣。投资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强大推动力。与会代表认为,区域内各国应进一步相互开放 投资市场,推进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创造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加快完善中国-东盟投资促进体制,加快开展重大项目合作,积极推进跨境经济合作 区、产业园区等建设,打造无障碍投资增长区,扩大双向投资规模,使投资合作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四、全面推进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共同增强区域连通性。交通基础设施是区域发展的脊梁。与会代表认为,区域内各国应该继续共同努力,协调促进有关交 通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的对接与统一,加快区域内港口、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枢纽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推进泛亚铁路东线和南宁-新加坡高等级公 路、铁路建设。要继续推进区域运输便利化和规范化,互换跨境交通运输权限,统一运输标准和规范,在口岸实施单一窗口和一站式联检服务,使相邻国家的货物和 人员运输工具能直通对方境内目的地,增强区域连通性,充分发挥交通在支持可持续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五、扎实推进中国-东盟次区域合作,打造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新亮点。次区域合作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与会代表认为, 中国和东盟各国应继续推进东盟东部增长区、大湄公河、泛北部湾等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次区域合作机制,落实次区域合作相关行动计划,在优先领域启动一批 重大合作项目,促进各次区域之间的相互借鉴、相互协作、相互促进,把次区域合作打造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新亮点,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向更高阶段发展。
会议主办方对中国及东盟各国对本次论坛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与会各国代表对东道主的周到安排和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中国-东盟发展历程
►1991年
中国与东盟开始正式对话
►1996年
中国与东盟成为全面对话伙伴国
►1997年12月
中国国家主席出席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联合宣言》,确定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
►2002年11月
双方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3年10月
双方签署《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且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2004年
双方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2007年1月14日
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
►2009年8月15日
中国与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
Copyright © 2000-2010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 传真:0771-5553302
广西华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桂B2-20030027









